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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主任:尚振兵 13511775588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承担局主要工作的协调、督办和综合;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有关培训工作;承办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科技人才的推荐、培养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矿、土地、测绘等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约有关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评聘的报批工作;拟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规划、计划;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成果,归口管理全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经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耕地保护股 股长:刘学胜 13951240148
组织制定全县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土开发整治工作,负责安排落实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起草编制全县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拟定全县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基木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指导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做好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工作;管理土地市场;负责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和农地转用、土地征用的有关管理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土地整埋、土地复垦、未利用土地开发和农用地审批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基木农田保护;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承办各类建设用地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统一征地的组织指导工作,组织起草征地补偿办法;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论证、验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建设用地。
监察股 股长:任志明 15312738555
组织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的法规咨询和信访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提出取消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改革措施;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查。
地籍股 股长:王金加 13013912915
统一管理地籍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及变更调查、统廿、确权、登记、发证;权属变更、证书查验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承办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组织全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全县基础测绘和其它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管理;指导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测绘市场;依法报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地组织、个人来县测绘;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测绘案件;组织、管理县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编制本县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审定行政区划面积;管理全县地籍测绘工作,制定地籍测绘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测绘标准化工作,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计量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航空摄影、航空遥感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全县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资料的利用;组织县内测绘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
地矿股
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编制和实施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全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指导全县地质环境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初审和上报工作;组织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与地质景观资源。参与协调全县地质勘查工作,对在辖区内实施地质勘查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参与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评价,承担全县地质资料汇交工作,指导地质资料馆藏业务。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拟定全县矿产资源发展战略;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表及矿产资源年报的编制和矿产储量动态管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报告的报批工作;核准停采或核销闭坑矿山矿产储量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审查。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变更、延续、出让及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划定矿区范围,审核局委托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协助编制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负责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审查;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研究,推广先进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法;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维护全县矿业秩序;依法调处重大采矿争议、纠纷,保护合法采矿权益;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矿业权价款;负责全县矿山企业统计年报及矿产资源开发信息系统建设。
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赵立志 13815712788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和实施对本县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察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3、依法组织和实施对本县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现场勘验,并提交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和查处意见。发现重大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上报;
4、负责对本县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决定的督办;
5、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财务报帐制度;
6、完成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和县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土地交易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规划、计划和目标;
二、为土地交易、洽谈、招商、展销等活动提供场所;
三、收集、公布、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发布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四、接受国土资源局和其它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工作;
五、代理土地交易,发布土地交易公告,对土地转让和租赁行为进行鉴证;
六、受托办理土地登记中的事务性、技术性等工作;
七、做好国土资源局交付的其他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
1、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政府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进行调查,提出收购储备计划;
2、编制、报批土地收购方案,办理收购手续;
3、洽谈收购地价和补偿事项;
4、组织储备土地的地面附着物拆除及补偿、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
国土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承办基层信访。
2、负责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档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4、具体协助市、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前期基础性工作。
5、受理审查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申请。
6、加强动态巡查,依法调查国有资源违法案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贯彻土地收费政策,负责土地费用的收取和上缴。
8、负责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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